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提出的质询案,受质询机关(联名提出质询案的全国人大代表不得少于)

时间:2022-09-27 15:30:56来源:
导读您好,现在蔡蔡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提出的质询案,受质询机关,联名提出质询案的全国人大代表不得少于相信很...

您好,现在蔡蔡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提出的质询案,受质询机关,联名提出质询案的全国人大代表不得少于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质询案的提出必须符合法定的人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必须有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上须有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才可以提出质询案。

2、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

3、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5、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

6、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

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8、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9、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

10、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

11、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1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第三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13、质询案应当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小伙伴们会喜欢。

标签: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