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遇害女大学生父亲望维持原判是怎么回事,关于南京遇害女学生父亲最新发声的新消息

时间:2022-08-26 12:22:00来源:
导读摘要7月25日,南都记者从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被害女生家属处获悉,该案3名被告人均已提起上诉被害女生李某月的父亲李胜告诉南都记者,他是.....

摘要7月25日,南都记者从“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被害女生家属处获悉,该案3名被告人均已提起上诉被害女生李某月的父亲李胜告诉南都记者,他是...

7月25日,南都记者从“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被害女生家属处获悉,该案3名被告人均已提起上诉被害女生李某月的父亲李胜告诉南都记者,他是在25日早上打电话到法院询问时,被告知洪峤、张晨光、曹泽青3人均提起上诉

7月25日,南都记者从“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被害女生家属处获悉,该案3名被告人均已提起上诉被害女生李某月的父亲李胜告诉南都记者,他是在25日早上打电话到法院询问时,被告知洪峤、张晨光、曹泽青3人均提起上诉

李胜称,在他询问3名被告人提出上诉的理由时,被告知洪峤提出上诉是认为自己无罪“在第一次开庭时,洪峤就一直声称自己没有犯罪,所有的事不是他做的,他这次提出的还是无罪的上诉”李胜表示,另外两名被告人是认为一审量刑过重提出上诉

李胜告诉南都记者,他会保持初心,绝不妥协,希望法院二审可以维持原判

南都此前报道,7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杀人,被告人洪峤、祁文强盗窃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洪峤与被害人李某月(女,殁年21岁)系恋人关系,后二人发生矛盾,洪峤产生杀害李某月之意,并邀约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多次商议杀害李某月的计划2020年7月6日,洪峤等三人在江苏省南京市选定云南省勐海县普洱茶公园为作案地点,由洪峤诱骗李某月前往勐海县,同时提供资金及作案工具,后洪峤带领张晨光、曹泽青多次演练杀人方法并交待作案细节和定时汇报等要求9日上午,张晨光、曹泽青到达勐海县当晚,李某月被诱骗至作案地点,曹泽青、张晨光将李某月杀害并掩埋

法院一审判决,对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祁文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采写:南都记者 马铭隆

南京遇害女生父亲再发声 南京遇害女生案最新消息进展

南京遇害女生父亲再发声 南京遇害女生案最新消息进展

8月4日晚,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公安局发布通报,失联25天的南京女大学生月月,于7月9日晚被其男友洪某伙同张某光、曹某青,诱骗至勐海县城郊山林杀害并埋尸

9日,李月怀揣着对男朋友的爱和期待前往云南,还和邻座乘客分享喜悦,没想到

最终她等到的却是死亡“之前听月月说过,洪某是战地记者,属于保密工作”月月的同事透露

洪某看不起女友月月的工作,而且脾气有些暴躁,“月月说,有时候他会动手”(综合媒体报道)

文章转载自:多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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