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房建)

时间:2022-09-20 10:57:5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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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在蔡蔡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房建,房建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2、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3、房屋建筑工程分类(一)按建筑物使用功能分类(二)按房屋建筑高度分类低层是1-3层;多层是4-6层;中高层是7-9层;10层以上的是高层建筑;那么总高度超过100米以上的就属于超高层。

4、扩展资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一)施工许可证。

5、(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6、(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八)项规定的文件。

7、(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8、(五)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9、第八条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10、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11、第十条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12、第十一条 军事建设工程的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13、第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14、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5、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6、《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同时废止。

17、安全措施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戴好完全帽,严禁吸烟,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18、2、专业工长负责钎探的实施,并做好原始记录。

19、操作人员要专心施工,扶锤人员与扶钎杆人员要密切配合,以防出现意外事故。

20、3、孔洞:原因是钢筋较密的部位混凝土被卡,未经振捣就继续浇筑上层混凝土。

21、4、缝隙与夹渣层:施工缝处杂物清理不净或末浇底浆振捣不实等原因,易造成缝隙、夹渣层。

22、5、梁、柱连接处断面尺寸偏差过大,主要原因是柱接头模板刚度差、支撑不牢固或支此部位模板时未认真控制断面尺寸。

23、6、现浇楼板面和楼梯踏步上表面平整度偏差太大:主要原因是混凝土浇筑后,表面不用抹子认真抹平。

24、冬期施工在覆盖保温层时,上人过早或末垫板进行操作。

25、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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