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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知识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聚焦】敲诈海底捞案宣判 男子敲诈海底捞事件详细经过始末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敲诈海底捞案宣判
判决结果
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诚实守信的社会价值体系,保护良好的营商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人郭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在案扣押物品,均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
原标题:【聚焦】敲诈海底捞案宣判 敲诈勒索会被判多少年
敲诈海底捞案宣判
2018年11月13日,丰台区马家堡海底捞火锅店内一名男子称,在锅中吃出了老鼠幼崽。事后,男子向餐厅索要500万元的赔偿。双方沟通未果,服务员拨打了报警电话。
随着警方的调查,事件发生了反转。据监控视频显示,2018年11月13日17点40分左右,郭某和妻子进入丰台区一家海底捞店。20多分钟后,他找来服务员,称火锅吃出了问题:在郭某面前的一个餐盘里有一只老鼠。而就在郭某找来服务员之前的18点10分左右,郭某有明显掏兜拿东西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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